時代 |
度 制 |
出土實物實測長度
(尺=厘米) |
文獻記載或據其他實物測算
長度(尺=厘米) |
統一換算
(厘米) |
商 |
1尺=10寸
1寸=10分 |
傳河南安陽殷墟出土牙尺
傳河南安陽殷墟出土牙尺 |
15.78
15.8 |
|
|
1尺=15.8
1寸=1.58
1分=0.158 |
戰
國 |
1丈=10尺
1尺=10寸
1寸=10分 |
傳1931年河南洛陽金村古墓出
土銅尺 |
23.1 |
據傳世《商鞅方升》
“積十六尊(寸)五分尊
(寸)壹為升”實測 |
23.1 |
1丈=231
1尺=23.1
1寸=2.31
1分=0.231 |
傳安徽壽縣楚墓出土銅尺 |
22.5 |
秦 |
1引=10丈
1丈=10尺
1尺=10寸
1寸=10分 |
1986年甘肅天水小隴山林業局
黨川林場出土木尺 |
24 |
據傳世《商鞅方升》
“積十六尊(寸)五分尊
(寸)壹為升”實測 |
23.1 |
1引=2310
1丈=231
1尺=23.1
1寸=2.31
1分=0.231 |
西
漢 |
1引=10丈
1丈=10尺
1尺=10寸
1寸=10分 |
1976年廣西貴縣羅泊灣1號漢
墓出土木尺 |
23 |
|
|
1引=2310
1丈=231
1尺=23.1
1寸=2.31
1分=0.231 |
1968年河北滿城陵山2號漢墓
出土錯金鐵尺 |
23.2 |
1970年山東曲阜九龍山3號漢
墓出土銅尺 |
23.5 |
1973年甘肅金塔漢代肩水金關
遺址出土竹尺 |
23.6 |
1973年甘肅金塔漢代肩水金關
遺址出土木尺 |
23.2 |
1984年江蘇邗江姚莊出土骨尺
1985年江蘇邗江姚莊出土竹尺 |
23
23 |
新
莽 |
1引=10丈
1丈=10尺
1尺=10寸
1寸=10分 |
1927年甘肅定西秤鉤驛出土新
莽銅丈 |
23.1 |
據王莽嘉量測算 |
23.1 |
1引=2310
1丈=231
1尺=23.1
1寸=2.31
1分=0.231 |
1987年北京征集新莽始建國銅
卡尺 |
23.1 |
東
漢 |
1引=10丈
1丈=10尺
1尺=10寸
1寸=10分 |
1971年湖南長沙子彈庫1號東
漢墓出土菱形紋銅尺 |
23.45 |
|
|
1引=2375
1丈=237.5
1尺=23.75
1寸=2.375
1分=0.2375 |
1959年湖南長沙劉家沖2號東
漢墓出土鳥獸紋銅尺 |
23.39 |
1957年湖南長沙小林子沖東漢
墓出土鳥獸紋銅尺 |
23.63 |
1973年廣西梧州旺步1號東漢
墓出土龍鳳紋銅尺 |
23.72 |
1956年山東掖縣坊北村東漢墓
出土鎏金銅尺 |
23.6 |
1955年河南洛陽岳家村東漢墓
出土骨尺 |
23.8 |
1957年甘肅酒泉北稍門外東漢
墓出土銅尺 |
23.1 |
東
漢 |
|
1963年廣西合浦出土東漢銅尺
1974年寧夏固原大坑堰東漢墓
出土彩繪骨尺 |
23.7
22.95 |
|
|
|
1954年安徽合肥烏龜墩東漢墓
出土銅尺 |
23.75 |
1970年河南洛陽唐寺門東漢墓
出土骨尺 |
23.7 |
1972年江西南昌施家窯東漢墓
出土銅尺 |
23.9 |
1988年陜西鳳翔唐志莊東漢墓
出土彩繪骨尺 |
23 |
漢
末
三
國 |
1丈=10尺
1尺=10寸
1寸=10分 |
1955年遼寧遼陽三道壕1號壁
畫墓出土骨尺 |
23.8 |
《隋書·律歷志》:“魏
尺,杜夔所用調律,比晉
前尺一尺四分七厘。” |
24.2 |
1丈=242
1尺=24.2
1寸=2.42
1分=0.242 |
1972年甘肅嘉峪關新城2號墓
出土魏骨尺 |
23.8 |
1979年江西南昌高榮墓出土吳
銀乳釘竹尺 |
24.2 |
1964年江西南昌罈子口1號墓
出土吳銅尺 |
23.5 |
1978年安徽南陵蔴橋鄉吳墓出
土漆木尺 |
25 |
西
晉 |
1丈=10尺
1尺=10寸
1寸=10分 |
1965年北京八寶山西晉墓出土
西晉永嘉元年牙尺 |
24.15 |
《晉書·律歷志》載晉
泰始九年(273年)中書
監荀勖依《周禮》作“古
尺”,稱晉前尺或荀勖律
尺,與王莽銅斛尺同長。
泰始十年(274年),荀勖
以晉前尺校“今尺”(西
晉通用尺),“揆校今尺
長四分半”。 |
24.2 |
1丈=242
1尺=24.2
1寸=2.42
1分=0.242 |
1954年河南洛陽澗西22號西
晉墓出土西晉永寧二年銅尺 |
24.47 |
1956年河南洛陽歸唐屯村西晉
墓出土骨尺 |
24.3 |
1974年江西南昌東湖區永外正
街1號西晉墓出土木尺 |
23.5 |
東
晉
及
十
六
國 |
1丈=10尺
1尺=10寸
1寸=10分 |
|
|
《隋書·律歷志》:“晉
後尺實比晉前尺一尺六
分二厘。蕭吉云:晉時
江東所用。” |
24.5 |
1丈=245
1尺=24.5
1寸=2.45
1分=0.245 |
1975年甘肅敦煌文化路4號墓
出土後涼骨尺 |
24.2 |
《隋書·律歷志》:“趙
劉曜渾天儀土圭尺……,
比晉前尺一尺五分。” |
24.3 |
1963年新疆吐魯蕃阿斯塔那22
號墓出土北涼木尺 |
24.5 |
南
北
朝 |
1丈=10尺
1尺=10寸
1寸=10分 |
中國歷史博物館藏南朝銅尺 |
25 |
《隋書·律歷志》:“宋
氏尺實比晉前尺一尺六
分四厘。” |
24.6 |
1丈=245
1尺=24.5
1寸=2.45
1分=0.245 |
中國歷史博物館藏南朝鎏金銅
尺 |
25.2 |
《隋書·律歷志》:“梁
表尺實比晉前尺一尺二
分二厘一毫有奇。”“梁
朝俗間尺……實比晉前
尺一尺七分一厘。” |
24.7 |
傳世南朝鏤刻鳥獸紋銅尺
日本神戶白鶴美術館藏南朝鎏
金雕鳳銅矩尺 |
24.75
24.9 |
南
北
朝 |
1丈=10尺
1尺=10寸
1寸=10分 |
中國歷史博物館藏北魏銅尺 |
30.9 |
《隋書·律歷志》:“後
魏前尺實比晉前尺一尺
二寸七厘。” |
27.9 |
1丈=296
1尺=29.6
1寸=2.96
1分=0.296 |
“中尺實比晉前尺一尺
二寸一分一厘。” |
28.6 |
“後尺實比晉前尺一尺
二寸八分一厘。” |
29.6 |
《隋書·律歷志》:“東
魏尺實比晉前尺一尺五
寸八毫。”“齊朝因而用
之。” |
30.1 |
《隋書·律歷志》:“後
周玉尺實比晉前尺一尺
一寸五分八厘。” |
玉尺:
26.7 |
“後周市尺比玉尺一尺
九分三厘。”
“後周鐵尺,……此宋
代人間所用尺,……周
建德六年平齊后,即以
此同律度量,頒于天下,
以一尺二寸即為市尺。” |
市尺:
29.6
鐵尺:
24.6 |
隋 |
1丈=10尺
1尺=10寸
1寸=10分 |
故宮博物院藏隋人物花卉銅尺 |
29.67 |
《隋書·律歷志》:“開
皇初,著令以(後周市尺)
為官尺,百司用之,終于
仁壽,大業中人間或私
用之。” |
29.6 |
1丈=296
1尺=29.6
1寸=2.96
1分=0.296 |
唐 |
1丈=10尺
1尺=10寸
1寸=10分 |
1958年湖北武昌何家垅唐墓出
土龍紋銅尺 |
29.71 |
《唐六典》卷三:“凡度,
以北方柜黍中者一黍之
廣為分,十分為寸,十寸
為尺,一尺二寸為大尺,
十尺為丈。……內外官
司,悉用大者。” |
|
小尺:
1丈=300
1尺=30
1寸=3
1分=0.3
大尺:
1丈=360
1尺=36 |
上海博物館藏唐鏤牙尺 |
30.23 |
1966年新疆吐魯番阿斯塔那44
號唐墓出土雕花木尺 |
29 |
1973年新疆吐魯番阿斯塔那191
號唐墓出土木尺 |
29.3 |
中國歷史博物館藏唐鎏金銅尺
1956年陜西西安郭家灘24號唐
墓出土銅尺 |
30.4
30.67 |
中國歷史博物館藏唐刻花銅尺
1956年陜西西安韓森寨出土唐
銅尺 |
29.97
31 |
1964年河南洛陽澗西22號唐墓
出土鎏金銅尺 |
30.81 |
1965年湖北武漢十里鋪北宋墓
出土唐木尺 |
31.2 |
宋
元 |
1丈=10尺
1尺=10寸
1寸=10分 |
1964年南京孝陵衛街北宋墓出
土木尺 |
31.4 |
宋承唐制。官尺由太
府寺掌造,用于征收布
帛,稱“太府寺布帛尺”,
或簡稱“太府寺尺”、“布
帛尺”。宋初賦稅由三
司使征收,故又稱“三司 |
31.2 |
1丈=312
1尺=31.2
1寸=3.12
1分=0.312 |
1921年河北鉅鹿北宋故城出土
木矩尺 |
30.91 |
1975年湖北江陵鳳凰山北宋墓
出土木尺 |
30.8 |
宋
元 |
1丈=10尺
1尺=10寸
1寸=10分 |
1973年江蘇蘇州橫塘出土北宋
浮雕五子花卉木尺 |
31.7 |
布帛尺”或“三司尺”。蔡
元定《律呂新書》:“太府
布帛尺比晉前尺一尺三
寸五分。”沈括《夢溪筆
談·辯證一》:“周尺一
尺,當今七寸三分少強。” |
|
1丈=312
1尺=31.2
1寸=3.12
1分=0.312 |
中國歷史博物館藏北宋鎏金銅
尺 |
31.74 |
1975年福建福州浮倉山南宋墓
出土黑漆雕花木尺 |
28.3 |
《續文獻通考》卷一百
八《樂考八》引唐順之曰:
“今欽天監表尺,乃元郭
守敬所造,比市尺止得
八寸強。” |
31.2 |
1974年福建泉州灣宋代沉船內
發現南宋竹尺 |
27 |
明 |
1丈=10尺
1尺=10寸
1寸=10分 |
1956年山東梁山宋金河支流沉
船內發現明骨尺 |
31.78 |
朱載堉《樂律全書·
律學新說》圖繪三尺,據
原刊本實測:
鈔尺即裁衣尺34;
銅尺即量地尺32.7;
曲尺即營造尺32。
又朱載堉《樂律全書·
律呂精義》云:“今營造
尺即唐大尺”,“寶鈔尺
墨邊外齊作一尺,名曰
今尺,……即今工部營
造尺也。” |
|
裁衣尺1丈=340
1尺=34
1寸=3.4
1分=0.34
量地尺1丈=327
1尺=32.7
1寸=3.27
1分=0.327
營造尺1丈=320
1尺=32
1寸=3.2
1分=0.32 |
故宮博物院藏明嘉靖牙尺
1965年上海塘灣明墓出土木尺
中國歷史博物館藏明牙尺
南京紫金山天文臺藏明銅景表
尺(仿元郭守敬天文尺制成) |
32
34.5
35.8
24.5 |
清 |
1丈=10尺
1尺=10寸
1寸=10分 |
中國歷史博物館藏康熙牙尺
故宮博物院藏清牙嵌木尺
故宮博物院藏清牙嵌木尺
中國歷史博物館藏清牙尺
中國歷史博物館藏清山水人物
牙尺 |
32
32
32.16
32.03
35.26 |
《清會典·戶部五》:
“俗用裁衣一尺,營造尺
一尺一寸一分一厘一毫,
律尺一尺三寸七分一厘
七毫。營造尺一尺,裁
尺九寸,律尺一尺二寸
三分四厘六毫。律尺一
尺,裁尺七寸二分九厘,
營造尺八寸一分。”
《西清古鑒》34,記新
莽嘉量斛深一尺當“今
尺”七寸二分。 |
|
裁衣尺1丈=355
1尺=35.5
1寸=3.55
1分=0.355
量地尺1丈=345
1尺=34.5
1寸=3.45
1分=0.345
營造尺1丈=320
1尺=32
1寸=3.2
1分=0.32 |
中國歷史博物館藏清牙尺
故宮博物院藏清牙嵌木尺
故宮博物院藏清銅尺 |
35.51
34.18
36.7 |
中
華
民
國 |
甲:
1里=18引
1引=10丈
1丈=2步
1步=5尺
1尺=10寸
1寸=10分
1分=10厘
1厘=10毫
1米=5尺
乙:
1公里=10
公引 |
湖北武漢市計量檢定所藏1933
年工商部度量衡局制測端器,鋼
戳印:1933年由工商部全國度量
衡局發給湖北省度量衡檢定所。 |
33.35 |
|
|
1丈=333.3
1尺=33.33
1寸=3.33
1分=0.33
1公尺=100
1公寸=10
1公分=1 |
湖北武漢市度量衡檢定所藏
1933年工商部度量衡局制線紋銅
尺,鋼戳印:1933年由工商部全國
度量局發給湖北省度量衡檢定
所。 |
33.33 |
國家技術監督局管理研究所藏
端度尺 |
33.35 |
南京博物院藏紅木尺,上有銘
文:“公議承照宣統元年老尺的準 |
35.25 |
中
華
民
國 |
1公引=10
公丈
1公丈=10
公尺
1公尺=10
公寸
1公寸=10
公分
1公分=10
公厘 |
量見,不能私放分寸”,“同行公議
老尺”。 |
|
|
|
|
1981年福建泉州市征集民國民
用木尺 |
33.6 |
中
華
人
民
共
和
國 |
市制:
1市里=150
市引
1市引=10
市丈
1市丈=10
市尺
1市尺=10
市寸
1市寸=10
市分
1市分=10
市厘
1市厘=10
市毫
公制:
1公里=1000
米
1米=10分米
1分米=10
厘米
1厘米=10
毫米
1毫米=10
絲米
1絲米=10
忽米
1忽米=10
微米
1米=3市尺 |
|
|
|
|
1市丈=333.3
1市尺=33.33
1市寸=3.33
1市分=0.33
1米=100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