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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穿小鞋”詞語的故事來源 |
一、基本意思:
穿小鞋:意指對別人打擊報復。
二、故事起源:
據史載,南唐后主李煜制了棵六尺高的蓮花,描以金色稱金蓮臺。并讓他的宮女以帛纏足,把腳纏成又小又彎的月牙狀,站在臺上起舞。從那時起,就興起了婦女纏足之風氣。
到了宋代,有個叫巧玉兒的姑娘。她后母要把她嫁給又丑又啞的娘家侄兒,玉兒不干。后母懷恨在心。不久有人給玉兒介紹了一個令她滿意的男人。后母背地里剪了一個很小的鞋樣送給男方,讓他按這個鞋樣做雙鞋子送來。上轎那天,玉兒怎么也穿不上送來的鞋子,便懸梁自盡了。后來人們便把背后使壞點子,打擊報復人家叫“給人穿小鞋。”也有人說,古代漢族婦女一直纏足,腳纏得越小就認為越美。在媒婆說媒時,必先請男方看女方的鞋樣兒,以示女方腳的大小,一但男方同意了親事,就留下此鞋樣兒了,按此樣尺寸作一雙繡鞋連同訂婚禮物一起送到女方家,成親那天,新娘必須穿上這雙繡鞋,以防腳大而受騙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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